二、招聘条件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。
2.思想政治素质好,热爱教育事业,作风正派,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,团队合作意识强。
3.具备从事机关教辅人员、辅导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,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、组织管理能力、调查研究能力、文字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,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及互联网。
4.身心健康,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。
5.具有研究生学历和学位,国(境)外留学人员所获国(境)外研究生学历、学位须通过国家教育部认证;应届毕业生(含国/境外)须于2021年9月30日前获得学历及学位认证书。
6.原则上年龄不超过28周岁(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);有在高校从事机关教辅人员、辅导员工作两年以上(不含实习)或在企业行业工作五年以上(不含实习)者,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(1991年1月1日后出生);博士研究生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2周岁(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)。
7.辅导员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(含预备党员),在大学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曾任学校、二级学院(系)或班级主要学生干部一年以上,获得院级及以上表彰者优先考虑。
8.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:
(1)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。
(2)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,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。
(3)近两年在机关、事业单位招录(聘)面试、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。
(4)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、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,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;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。
(5)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。
三、招聘程序
(一)发布招聘信息
通过广东药科大学人事处网站、官微等多种方式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。
(二)报名
1.报名方式:疫情防控期间,只接受电子邮件报名。应聘人员将所需材料以“姓名+应聘工作地点+应聘岗位”为在线新伊人,伊人导航,亚洲伊人福利,发送邮件至:rsc3522@163.com。(注:附件材料大小请勿超过20M)
应聘人员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:
(1)《广东药科大学机关教辅人员、辅导员应聘信息表》(点击下载);
(2)个人简历(含照片);
(3)各学历阶段的学历、学位证;
(4)身份证(正反面)、中共党员证明(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)、任主要学生干部证明(所在院系、学校团委或研究生处盖章);
(5)获奖证明及其他材料。
第(2)至(5)项扫描合并为同一电子文档(PDF格式)后提交。
2.报名时间:即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下午17:00止。
3.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,将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,直至取消该岗位。
(三)资格初审
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,学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,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,随即取消应聘资格。
学校将通过广东药科大学人事处网页公布通过资格初审者名单,以及考核的具体时间和地点。
(四)考核
考核形式为笔试、面试和心理测试。
1.笔试采用闭卷限时考试的方式,机关教辅应聘人员测试内容主要涉及岗位基础知识、行政能力及相应专业技能等,辅导员应聘人员测试内容主要涉及思想政治教育、学生工作、心理健康教育、时事与政策等,所有科目均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。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,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,60分以上为合格。
2.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业务分析、组织管理、逻辑思维、语言表达、人际沟通、应急反应能力及仪表风度等。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,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,60分以上为合格。
3.心理测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。
考试总成绩=笔试成绩×40%+面试成绩×60%。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,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。
(五)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
根据拟聘人数,各招聘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,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。
(六)考察和体检
对体检合格者,按照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(试行)》进行组织考察。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,可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。
(七)公示和聘用
经考察、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,在广东药科大学人事处网页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。经公示无异议后,办理聘用相关手续。受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者,视为自动放弃。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,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,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。
四、薪酬待遇
博士研究生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,薪酬待遇按照国家、省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;硕士研究生聘用人员参照事业编制(学校B岗)管理,薪酬待遇按照学校事业编制同类同职级人员标准执行。
五、有关说明
(一)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,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、准确,且与《广东药科大学机关教辅人员、辅导员应聘信息表》和所提供的简历、材料中填写的内容一致。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,一经查实,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,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,今后不准许参加我校公开招聘,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
(二)考生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。持“健康码”经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参加笔试和面试;有国内高、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(境)外旅居史的,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;自备并在考试期间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。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、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,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,不得参加考试。
(三)联系方式
咨询电话:020-39352071(学校人事处 王老师)
监督电话:020-39352093(学校纪委、监察处)
广东药科大学
2021年4月17日